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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黃筱珮)】 竹市:北市38歲李姓男子懷疑林姓妻子

外遇

讓他戴綠帽,動輒對妻兒出氣,林女無法忍受跑回新竹娘家。李男持續發Line恐嚇「妳躲好沒、姦夫淫婦不得好死」等,新竹地院去年8月核發保護令,李男心有不甘竟又在派出所內和法庭上公然咆哮妻子「討客兄」,12日被新竹地檢署依違反保護令起訴。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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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鐘武達╱彰化報導】 陳姓蛇肉店女老闆和已婚張姓男子

GPS偷情

,5年到汽車旅館開房間894次,平均每2天「嘿咻」1次,張妻發現提告並求償150萬元。陳女指控遭性侵害,法官認為兩人上床次數密集,經常電話情話綿綿,判她應賠償40萬元。 在彰化經營蛇肉店的56歲女老闆,是在民國92年開店時,與店面鄰居的50歲張男認識,因是近水樓台,2人認識後互有好感,並從95年7月起偷偷交往,一有時間,就相約至員林鎮、永靖鄉、埔心鄉等地汽車旅館嘿咻,關係不間斷維繫了5年。 100年6月2人感情生變,而陳女疑為擺脫糾纏,向警方報案稱被張男性侵,但因供述2人的關係「次數不可計數」,張才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陳女不服聲請再議,仍被台中高檢署駁回。 兩人的姦情,後來則因處分書寄到張男住處被妻子收到才曝光,張妻據此控告陳女妨害婚姻。 審理期間,陳女否認與張相姦,稱是張男要脅要潑她鹽酸,才與張男發生性行為,且張一再以口交光碟威脅,才會在隱忍多年後忍無可忍下提告。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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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陳界良╱台中報導】 廖姓男子7年前到越南投資飲料店,與當時僅16歲陳姓女店員發生

婚外情

,5年前廖男以找人照顧中風的父親為由,安排弟弟到越南與陳女假結婚,讓「

小三

」陳女順利來台。陳女的同鄉向警方檢舉,弟弟坦承假結婚,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將廖姓兄弟與陳女起訴。 已婚的中市51歲廖男,曾在7年前前往越南投資飲料店,店中陳姓女店員成他的

小三

,廖男返台,仍與陳女經常聯絡,妻子氣得與他分居。為讓陳女來台,廖男以找人照顧中風父親為由,出資讓弟弟前往越南,與陳女辦理假結婚,取得越南結婚證書。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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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中華民國儀隊協會創會理事長雷曜任,遭人爆料擔任國立台中文華高中儀隊教練時,與2名女學生發生性關係,被校方通報為「不適任教師」,雷男反控爆料內容不實,懷疑是一名H先生所為,昨到台北地檢署控告H先生加重誹謗,但他不透露對方身分;昨也有女學生到場聲援。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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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女小 相差20歲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53歲男子簡承宗與33歲女子郭欣嬑,這對相差20歲的「鴛鴦盜」在全台多處賣場、風景區停車場涉嫌竊取車內財物,簡男還刻意戴假髮扮成女賊,警方偵辦時誤以為郭女與丈夫犯案,先逮到郭女丈夫、黃姓男子,他喊冤「是我老婆跟他的情夫幹的!」警方才逮到真正犯嫌。 情夫戴假髮扮女賊 桃園警分局調查,有毒品、竊盜前科的簡承宗,離婚後和已婚的郭女交往,兩人疑似為買毒解癮,涉嫌多件車內財物失竊案,鎖定大賣場、風景區停車場下手,簡男為掩人耳目,犯案時還刻意戴假髮扮成女賊。 今年1月,兩人到桃園市大賣場行竊,監視器拍到郭女盯梢入場的車輛,尾隨車主確認進入賣場消費後,持手電筒檢查車內有無財物,發現目標就由簡男破窗行竊。 通緝犯丈夫也落網 警方說,兩人得手的財物幾乎都用來買毒,還購買中古賓士車當犯案工具,警方先鎖定郭女涉嫌,原以為她跟丈夫犯案,先逮到郭女丈夫黃男,但黃男喊冤「不是我」,表示是郭女與「小王」簡承宗做的;但黃男也因毒品、公共危險案被通緝,他躲了5年卻因「小王」而破功,氣得直呼受池魚之殃。 警方11日在簡的大園鄉住處逮人,他因呼吸中止症還得插管、隨身攜帶氧氣筒,查扣做案用的假髮、長靴等,警方懷疑兩人至少犯下10多件汽車財物竊案,依竊盜罪送辦。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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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已婚男子周淑平與人妻

通姦

,事後不滿對方提分手,不但持球棒毆傷女方丈夫,還拿硫酸潑她臉毀容。最高法院認為,身為「小王」的周男,犯罪手法極端凶殘且惡性重大,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身心重大傷害,依重傷害罪判刑10年,全案定讞。 從事司機工作的周男,民國99年初結識一名有夫之婦,雙方交往後成為男女朋友,前年7月29日,這名人妻與周男在周的住處發生性關係後,有意結束

婚外情

,回歸家庭,向周男提出分手。 沒想到,周卻認為女方提議分手,是因她的丈夫從中作梗,因此懷恨在心,101年9月27日晚上,帶著球棒到女方台南市歸仁區住家附近,痛毆她的丈夫,打到手腳骨折、全身都是傷。 周男打傷人夫後,仍心有不甘,同年10月18日上午7時許,騎機車尾隨女方,並趁女方騎車載女兒上學,快回到家前,持硫酸朝她的臉部潑灑,造成臉部和眼部受傷,雖經路人發現立刻把她拉到旁邊大量沖水送醫救治,但女子已被嚴重毀容。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周男與人妻通姦有錯在先,不知對人妻丈夫心懷歉意,竟持球棒毆打,造成傷勢不輕。又因女方想終結不正常的婚外情,回歸家庭,就刻意朝女方臉部潑灑硫酸,惡意使人毀容,犯罪手法極端凶殘且惡性重大,對被害人和其家人造成身心重大傷害,因此依重傷害罪判刑10年。周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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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2014.03.01 02:38 am 某私立科大王姓副教授和已婚女講師間互傳露骨簡訊被發現,簽下兩百萬元本票賠償對方的丈夫,事後卻反悔,提告確認債權不存在,女講師也以丈夫在庭上誣指她

外遇

為由,提告求償三百五十萬元,結果雙雙敗訴。 女講師丈夫反訴妻子

劈腿

讓他身心煎熬,求償二百萬元;雖女講師否認

婚外情

,表示她和副教授僅是直銷上下線關係,但法官調閱兩人通聯紀錄發現,他們一天講廿三通電話,且多在深夜,認定一般人不可能在半夜討論直銷或學校工作,女講師逾越交友分際、破壞婚姻基礎,判她要賠丈夫十萬元。 判決指出,二○一一年間,女講師常邀王姓副教授到住處作客,她丈夫林姓男子原以為同事感情好,後來發現妻子手機有「做愛做的事,讓我們感到非常愉快」等簡訊,找副教授妻子共商各自婚姻困境。 林請友人與王談判,商妥王賠償二百萬元、林不向學校舉發也不提妨害家庭告訴;但王事後聲稱談判者提到「學校恐永不錄用」,他受脅迫才簽本票,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但敗訴。 女講師因此事和結褵十六載的丈夫離婚,並提告稱前夫懷疑她和王有染,強迫王簽本票,又在庭上稱「他和我老婆

外遇

」,指控不實;她說,同事們誤以為夫婦聯手向副教授夫妻敲詐,讓她名譽受損,前夫應賠償三百五十萬元。 法院認為,王姓副教授若非理虧,何必同意賠償,認定女講師的行為破壞婚姻,判林不用賠,但她要賠。據了解,女講師與王姓副教授已離開原任職的學校。 【2014/03/0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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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有一名男子,他勾搭

小三

生子還不夠,竟還結交小四,被元配和小三發現。2人夥同男子強押小四談判,其中小三還威脅小四,如果想和男子在一起,就得付出1千萬才行。事後小四脫困,到法院控告3人,其中男子被判6個月,元配和小三則各判5個月。法官考量3人已和小四和解,得役科罰金、緩刑2年。 法院判決內容指出,鄭姓男子和元配陳姓女子結婚之後,竟又與黃姓女子發生

婚外情

,但2人卻未撕破臉,反而維持這段三角關係,彼此也相安無事。但到了去年2月,陳女和黃女發現,鄭男與一名許姓女子有染,便在去年2月26日聯同鄭男,強押許女上車至旗山糖廠。 4人上車之後,鄭男將許女抱住不讓她下車,元配陳女則不斷辱罵許女「妳就是這麼騷」,許女為了脫困不斷掙扎,導致全身擦傷。車輛行駛到旗山糖廠後,黃女和陳女輪番質問許女。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人除了質問許女為何和鄭男有曖昧外,是

小三

身分的黃女,竟還對許女說,如果妳要和鄭男在一起,就得付給我1千萬。 許女拒絕,雙方僵持不下,對峙了5個小時後,因許女的友人不斷來電,陳女才在隔天凌晨1點開車載許女回家。事後許女對鄭男等3人提告,法官依妨害自由判鄭男6月、陳女和黃女各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考量到3人事後已和許女達成和解,予以緩刑2年;至於被指稱是小四的許女,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她反駁「我根本不是小四,當初是鄭男拜託我調頭寸,才跟他有接觸,沒想到卻成為三人藉機勒索及仙人跳的對象,簡直恩將仇報!」 新聞來源:今日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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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馮姓男子與有夫之婦婚外情,並且生下一子,為了讓兒子認祖歸宗,居然在外遇對象巷口張貼「還我兒子」海報,姦情因而曝光。戴綠帽四年多的林姓男子,一氣控告馮姓男子妨害家庭。法官認為馮姓男子壞人家庭還昭告鄰里、不知悔改,判處馮姓男子四個月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馮姓男子與蔡姓有夫之婦發生

婚外情

,並且生一名兒子。馮姓男子去年初想要讓兒子認祖歸宗,竟然在蔡姓婦人住處附近張貼「還我兒子」的海報,蔡姓婦人丈夫看到海報後,才知道替別人養了三年多的兒子,憤而控告馮姓男子妨害家庭。 法官開庭時,戴綠帽四年多的林姓男子寬容指出,孩子是無辜的,願扶養孩子到成年,不會向馮姓男子要錢,自己和妻子也並未因此離婚,「要以孩子最大利益做考量,給孩子不受干擾的空間」。至於張貼海報的被告馮姓男子,則是向法官供稱「道德上,我覺得有做錯事」,甚至在法庭上指稱還錢給林姓男子。法官怒斥被告害人家庭失和,毀人家庭。法官認為被告馮姓男子有家室,還介入別人婚姻,甚至張貼「還我兒子」海報,將姦情昭告鄰里,犯後口頭上說會負責,卻一直未對被害人表達愧疚歉意或達成和解,未見誠心認錯,態度不佳,法官因而依妨害家庭罪名,判處被告馮姓男子四個月的有期徒刑。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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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一名有碩士學歷的工程師,懷疑妻子有

外遇

,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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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太車上,妻子提出離婚告訴被法院駁回。不過工程師認為岳父母教導女兒不正確的道德觀,要求女兒搬回家中,還在電話辱罵工程師「神經病」,請求廿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也被法官駁回。(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這名具有碩士學歷的竹科工程師,民國九十六年與妻子結婚,但夫妻二人結婚兩年,就出現感情不睦的情形。為此工程師還在妻子的車子偷偷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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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懷疑妻子有

外遇

。妻子得知後氣得提出離婚訴訟,不過法官駁回離婚之訴。 工程師不滿岳父母未能教導女兒正確道德觀,不但要求女兒搬回娘家,還把工程師趕出家門,甚至在電話中辱罵工程師「神經病」。工程師自認人格權受辱,向法院提出廿萬元的精神撫慰金要求。工程師當庭還提出錄音,證明岳母曾辱罵他「神經病」。不過岳母在法院庭訊時供稱,是因為被女婿煩到不行,才脫口說出「神經病」等字眼。法官認為,岳父要求女婿搬離他名下的房子,沒有侵犯女婿的人格權,即使構成侵權,也已超過兩年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至於岳母在電話中稱女婿「神經病」,也難以認定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女婿人格權的意圖,法官最後駁回精神撫慰金之 訴。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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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27歲林姓男子與妻常吵架,妻想離婚,前晚由父母陪同到夫家搬東西,林男制止,持菜刀挾持妻子大罵,「妳如果踏出這個大門,我就要給妳死」,員警到場和他僵持1小時才勸阻制伏。 林姓男子與妻結婚9年,育有1子,他最近失業,疑妻子有

外遇

,常常疑神疑鬼,要求檢查妻子的手機Line的通訊內容,兩人常起口角,讓其妻萌生離婚念頭。 林妻表示,丈夫脾氣暴躁,她想離婚卻被懷疑有

外遇

,前晚她被丈夫拿刀挾持時很害怕,擔心真的被殺,她嚇得發抖大哭,丈夫還說「妳如果踏出這個大門,我就要給妳死」。 林男訊後被依恐嚇、妨害自由罪嫌移送法辦。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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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一名有碩士學歷的工程師,懷疑妻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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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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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太車上,妻子提出離婚告訴被法院駁回。不過工程師認為岳父母教導女兒不正確的道德觀,要求女兒搬回家中,還在電話辱罵工程師「神經病」,請求廿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也被法官駁回。(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這名具有碩士學歷的竹科工程師,民國九十六年與妻子結婚,但夫妻二人結婚兩年,就出現感情不睦的情形。為此工程師還在妻子的車子偷偷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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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懷疑妻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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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得知後氣得提出離婚訴訟,不過法官駁回離婚之訴。 工程師不滿岳父母未能教導女兒正確道德觀,不但要求女兒搬回娘家,還把工程師趕出家門,甚至在電話中辱罵工程師「神經病」。工程師自認人格權受辱,向法院提出廿萬元的精神撫慰金要求。工程師當庭還提出錄音,證明岳母曾辱罵他「神經病」。不過岳母在法院庭訊時供稱,是因為被女婿煩到不行,才脫口說出「神經病」等字眼。法官認為,岳父要求女婿搬離他名下的房子,沒有侵犯女婿的人格權,即使構成侵權,也已超過兩年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至於岳母在電話中稱女婿「神經病」,也難以認定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女婿人格權的意圖,法官最後駁回精神撫慰金之 訴。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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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一名有碩士學歷的工程師,懷疑妻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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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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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太車上,妻子提出離婚告訴被法院駁回。不過工程師認為岳父母教導女兒不正確的道德觀,要求女兒搬回家中,還在電話辱罵工程師「神經病」,請求廿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也被法官駁回。(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這名具有碩士學歷的竹科工程師,民國九十六年與妻子結婚,但夫妻二人結婚兩年,就出現感情不睦的情形。為此工程師還在妻子的車子偷偷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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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懷疑妻子有

外遇

。妻子得知後氣得提出離婚訴訟,不過法官駁回離婚之訴。 工程師不滿岳父母未能教導女兒正確道德觀,不但要求女兒搬回娘家,還把工程師趕出家門,甚至在電話中辱罵工程師「神經病」。工程師自認人格權受辱,向法院提出廿萬元的精神撫慰金要求。工程師當庭還提出錄音,證明岳母曾辱罵他「神經病」。不過岳母在法院庭訊時供稱,是因為被女婿煩到不行,才脫口說出「神經病」等字眼。法官認為,岳父要求女婿搬離他名下的房子,沒有侵犯女婿的人格權,即使構成侵權,也已超過兩年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至於岳母在電話中稱女婿「神經病」,也難以認定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女婿人格權的意圖,法官最後駁回精神撫慰金之 訴。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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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馮姓男子與有夫之婦婚外情,並且生下一子,為了讓兒子認祖歸宗,居然在外遇對象巷口張貼「還我兒子」海報,姦情因而曝光。戴綠帽四年多的林姓男子,一氣控告馮姓男子妨害家庭。法官認為馮姓男子壞人家庭還昭告鄰里、不知悔改,判處馮姓男子四個月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馮姓男子與蔡姓有夫之婦發生

婚外情

,並且生一名兒子。馮姓男子去年初想要讓兒子認祖歸宗,竟然在蔡姓婦人住處附近張貼「還我兒子」的海報,蔡姓婦人丈夫看到海報後,才知道替別人養了三年多的兒子,憤而控告馮姓男子妨害家庭。 法官開庭時,戴綠帽四年多的林姓男子寬容指出,孩子是無辜的,願扶養孩子到成年,不會向馮姓男子要錢,自己和妻子也並未因此離婚,「要以孩子最大利益做考量,給孩子不受干擾的空間」。至於張貼海報的被告馮姓男子,則是向法官供稱「道德上,我覺得有做錯事」,甚至在法庭上指稱還錢給林姓男子。法官怒斥被告害人家庭失和,毀人家庭。法官認為被告馮姓男子有家室,還介入別人婚姻,甚至張貼「還我兒子」海報,將姦情昭告鄰里,犯後口頭上說會負責,卻一直未對被害人表達愧疚歉意或達成和解,未見誠心認錯,態度不佳,法官因而依妨害家庭罪名,判處被告馮姓男子四個月的有期徒刑。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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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有一名男子,他勾搭

小三

生子還不夠,竟還結交小四,被元配和小三發現。2人夥同男子強押小四談判,其中小三還威脅小四,如果想和男子在一起,就得付出1千萬才行。事後小四脫困,到法院控告3人,其中男子被判6個月,元配和小三則各判5個月。法官考量3人已和小四和解,得役科罰金、緩刑2年。 法院判決內容指出,鄭姓男子和元配陳姓女子結婚之後,竟又與黃姓女子發生

婚外情

,但2人卻未撕破臉,反而維持這段三角關係,彼此也相安無事。但到了去年2月,陳女和黃女發現,鄭男與一名許姓女子有染,便在去年2月26日聯同鄭男,強押許女上車至旗山糖廠。 4人上車之後,鄭男將許女抱住不讓她下車,元配陳女則不斷辱罵許女「妳就是這麼騷」,許女為了脫困不斷掙扎,導致全身擦傷。車輛行駛到旗山糖廠後,黃女和陳女輪番質問許女。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人除了質問許女為何和鄭男有曖昧外,是

小三

身分的黃女,竟還對許女說,如果妳要和鄭男在一起,就得付給我1千萬。 許女拒絕,雙方僵持不下,對峙了5個小時後,因許女的友人不斷來電,陳女才在隔天凌晨1點開車載許女回家。事後許女對鄭男等3人提告,法官依妨害自由判鄭男6月、陳女和黃女各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考量到3人事後已和許女達成和解,予以緩刑2年;至於被指稱是小四的許女,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她反駁「我根本不是小四,當初是鄭男拜託我調頭寸,才跟他有接觸,沒想到卻成為三人藉機勒索及仙人跳的對象,簡直恩將仇報!」 新聞來源:今日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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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2014.03.01 02:38 am 某私立科大王姓副教授和已婚女講師間互傳露骨簡訊被發現,簽下兩百萬元本票賠償對方的丈夫,事後卻反悔,提告確認債權不存在,女講師也以丈夫在庭上誣指她

外遇

為由,提告求償三百五十萬元,結果雙雙敗訴。 女講師丈夫反訴妻子

劈腿

讓他身心煎熬,求償二百萬元;雖女講師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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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她和副教授僅是直銷上下線關係,但法官調閱兩人通聯紀錄發現,他們一天講廿三通電話,且多在深夜,認定一般人不可能在半夜討論直銷或學校工作,女講師逾越交友分際、破壞婚姻基礎,判她要賠丈夫十萬元。 判決指出,二○一一年間,女講師常邀王姓副教授到住處作客,她丈夫林姓男子原以為同事感情好,後來發現妻子手機有「做愛做的事,讓我們感到非常愉快」等簡訊,找副教授妻子共商各自婚姻困境。 林請友人與王談判,商妥王賠償二百萬元、林不向學校舉發也不提妨害家庭告訴;但王事後聲稱談判者提到「學校恐永不錄用」,他受脅迫才簽本票,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但敗訴。 女講師因此事和結褵十六載的丈夫離婚,並提告稱前夫懷疑她和王有染,強迫王簽本票,又在庭上稱「他和我老婆

外遇

」,指控不實;她說,同事們誤以為夫婦聯手向副教授夫妻敲詐,讓她名譽受損,前夫應賠償三百五十萬元。 法院認為,王姓副教授若非理虧,何必同意賠償,認定女講師的行為破壞婚姻,判林不用賠,但她要賠。據了解,女講師與王姓副教授已離開原任職的學校。 【2014/03/0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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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已婚男子周淑平與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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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不滿對方提分手,不但持球棒毆傷女方丈夫,還拿硫酸潑她臉毀容。最高法院認為,身為「小王」的周男,犯罪手法極端凶殘且惡性重大,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身心重大傷害,依重傷害罪判刑10年,全案定讞。 從事司機工作的周男,民國99年初結識一名有夫之婦,雙方交往後成為男女朋友,前年7月29日,這名人妻與周男在周的住處發生性關係後,有意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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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家庭,向周男提出分手。 沒想到,周卻認為女方提議分手,是因她的丈夫從中作梗,因此懷恨在心,101年9月27日晚上,帶著球棒到女方台南市歸仁區住家附近,痛毆她的丈夫,打到手腳骨折、全身都是傷。 周男打傷人夫後,仍心有不甘,同年10月18日上午7時許,騎機車尾隨女方,並趁女方騎車載女兒上學,快回到家前,持硫酸朝她的臉部潑灑,造成臉部和眼部受傷,雖經路人發現立刻把她拉到旁邊大量沖水送醫救治,但女子已被嚴重毀容。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周男與人妻通姦有錯在先,不知對人妻丈夫心懷歉意,竟持球棒毆打,造成傷勢不輕。又因女方想終結不正常的婚外情,回歸家庭,就刻意朝女方臉部潑灑硫酸,惡意使人毀容,犯罪手法極端凶殘且惡性重大,對被害人和其家人造成身心重大傷害,因此依重傷害罪判刑10年。周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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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吳禮強、黃嘉平╱台北報導】 45歲的歌手、DJ何欣穗去年7月出席「野台開唱」記者會,被本報獨家披露未婚生女6個月,昨又被《壹週刊》爆周歲女兒的爸,是董事長樂團主唱阿吉,但他已婚多年、有3子女,明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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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她在Legacy舉辦演唱會,他還到場合唱〈幸福的滋味〉。 阿吉與老婆林芷瑩結婚約11年,育有2女1男,直到2012年與何欣穗為蔡英文總統大選助選時認識,兩人互有好感,後來擦槍走火懷孕,何堅持生下,卻曾為此到阿吉投資的餐廳「黑風寨」大鬧,讓這段不倫戀在搖滾圈傳開,阿吉當時也向老婆坦承此事,至今仍在協調如何處理3人關係。 據悉,何欣穗去年12月舉辦演唱會前,曾到他的錄音室練團,他則在一旁幫忙帶女兒,關係看起來很和諧。她目前每周日在Hit FM擔任Rock DJ,靠音樂製作、小型巡演邊賺錢邊帶小孩,友人疼惜她很辛苦,但讚她個性獨立率性,討人喜歡。昨兩人手機皆關機不回應。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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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驚傳丈夫打死老婆的家庭悲劇。42歲的林姓男子看到大陸籍的妻子乘坐不明男子的機車,竟一時醋勁大發,回家與妻子發生爭吵後,隨手拿起鐵棍朝妻子的頭部猛打,婦人送醫不治,男子則打電話自首。 林園分局調查,林姓男子與36歲的雷姓大陸籍妻子前年結婚,去年,妻子才來台定居,林姓男子向警方供稱,之前有朋友跟他說,他的妻子

外遇

,他都不相信,今天上午,他在路上看到妻子搭乘一名男子的摩托車,他等妻子回家後,兩人在家門口為此發生爭吵,他一時氣憤,順手拿了一跟鐵棍朝妻子的頭部打了三下,他看到妻子倒地不起,當場痛哭失聲,並打電話報警,婦人因為頭部重創,送醫不治,鄰居向警方表示,林姓男子非常孝順,對於他會失手打死枕邊人都感到很驚訝,目前全案正由林園分局調查。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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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到台灣來的越南籍女子小文因為台籍老公

外遇

離家出走,隔一年她遇上同鄉阿強,以為遇到真愛,不惜在對方潦倒時同居養他三年,賺錢供他花用還替他產下一子,想不到阿強竟然在外養

小三

,還被小三嗆:「老公只是借給妳用!」小文心碎夢醒決心報復,檢舉負心漢是逃逸外勞。 移民署接到小文檢舉立即衝到三樓民宅,發現屋內三名外勞有兩名已經從後陽台逃逸,隊員尋著逃跑路線果然發現有名外勞倒在防火巷苦苦哀嚎,男子一臉錯愕走路一跛一跛的,被隊員束手就擒,他就是被女友小文指控是負心漢而檢舉是逃逸外勞的阿強,小文說10年前嫁來台灣因為為老公劈腿離家出走,隔年在工廠認識這名長相斯文的同鄉阿強,對她呵護有加,儘管阿強窮困潦倒仍然心甘情願和他同居,賺錢供他吃住還為他生下一子,沒想到他經常嫌兒子吵,要錢不工作又發現他常常不回家,看手機驚見他和小三的親密裸照,還明目強膽帶小三回家過夜,被小三怒嗆:「我老公只是借你用幾天,以後要還我。」甚至連他的定情戒指也拿去轉送小三。 台北市專勤隊分隊長劉建志:「她因為不堪被

劈腿

所以向我們檢舉,他在局裡還和小三情話綿綿讓女友很難過。」隊員也在通報地點台北市這處民宅將阿強帶回拘留室,但阿強對於小文指控失口否認,聲稱只與小文認識三個月,男嬰也不是他的小孩,小文心痛不已,真心換絕情不得已情況下,決定不再隱忍檢舉報復。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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