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一名有碩士學歷的工程師,懷疑妻子有
,裝
在太太車上,妻子提出離婚告訴被法院駁回。不過工程師認為岳父母教導女兒不正確的道德觀,要求女兒搬回家中,還在電話辱罵工程師「神經病」,請求廿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也被法官駁回。(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這名具有碩士學歷的竹科工程師,民國九十六年與妻子結婚,但夫妻二人結婚兩年,就出現感情不睦的情形。為此工程師還在妻子的車子偷偷裝
,並懷疑妻子有
。妻子得知後氣得提出離婚訴訟,不過法官駁回離婚之訴。 工程師不滿岳父母未能教導女兒正確道德觀,不但要求女兒搬回娘家,還把工程師趕出家門,甚至在電話中辱罵工程師「神經病」。工程師自認人格權受辱,向法院提出廿萬元的精神撫慰金要求。工程師當庭還提出錄音,證明岳母曾辱罵他「神經病」。不過岳母在法院庭訊時供稱,是因為被女婿煩到不行,才脫口說出「神經病」等字眼。法官認為,岳父要求女婿搬離他名下的房子,沒有侵犯女婿的人格權,即使構成侵權,也已超過兩年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至於岳母在電話中稱女婿「神經病」,也難以認定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女婿人格權的意圖,法官最後駁回精神撫慰金之 訴。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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