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已婚男子想和
分手,但女方不願意而多次登門騷擾,男方為此聲請保護令,反讓妻子知情提告。北檢日前起訴男子與
。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已婚的陳姓男子從民國100年1月至12月間,在黃姓女子位於台北巿住處,每週發生性行為二次,101年1月後改為每二週發生性行為一次。 檢方指出,全案緣於陳男與黃女發生婚外情後,男方欲分手,結束
,但女方不肯,多次前往男方家哭鬧找人。男方不堪其擾,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主張兩人有同居且有發生性行為,法院後來裁准。 檢方說,黃女不滿法院裁定,向法院提出抗告主張陳男與她沒有同居關係,僅發生性行為,男方有老婆,建請撤銷家暴保護令,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無家庭成員關係及同居而撤銷。 不過法院審理家暴保護令期間,黃女仍多次前往陳男家哭鬧,反讓陳男妻子得知丈夫
情事,向檢方控告陳男及黃女妨害家庭。 檢方偵辦期間,陳男坦承黃女就是小三,他想擺脫卻擺脫不了,黃女卻說,兩人不曾發生性行為。檢方審酌黃女在抗告書曾坦白與陳男發生性行為等相關證據,認定兩人罪證明確,依妨害家庭的
罪嫌起訴。1030118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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