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高雄鍾姓女子愛上已婚的林姓婦產科醫師,離婚後為他產子,結果懷第二胎時姦情曝光,林妻認為不是丈夫的種,鍾女提出民事確認親子關係訴訟還向媒體投訴,反遭林妻控告
,林也告她妨害名譽。新北檢昨偵結,依通姦罪將鍾女起訴,妨害名譽則不起訴。 33歲鍾女多年前因產檢認識52歲林姓醫生,雙方互有好感,鍾女離婚後與林有互動。3年前,林得知鍾女恢復上圍豐滿的苗條身材,進而開始交往,鍾女陸續為林男生下1女1男,還同意讓林男拍性愛影片留念。 為子正名
_自曝姦情討公道 鍾女懷第二胎時,林男因妻子發現
,要求鍾女墮胎,因鍾女苦苦哀求下才作罷,產後,林妻興師問罪,說「老公已結紮,小孩一定是跟別人生的」,鍾女向法院提出親子關係確認訴訟,反被林妻告通姦。鍾女氣不過,向媒體爆料,見報後,林男認為內容不實,再控告她妨害名譽。 鍾女承認在高雄及台北發生過2次性行為,並將兩人拍的性愛影片截圖給檢察官。檢方認為,林妻在鍾女生第一胎就知情卻未提出告訴,已超過追訴期;圖片雖無法證明是第二胎通姦所拍,但可做為有親密關係的佐證。 妨害名譽部分,因報導均有隱匿個資,照片也打馬賽克處理,一般人看不出來當事人是誰,因此罪嫌不足。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