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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3.10.26 02:37 am 羅姓女子 婚外情

遭抓包,法院判她須賠償元配八十萬元,她為償還「遮羞費」並幫老公繳車貸,充當運毒「交通」;她前晚與陸姓乾妹妹用陰道各夾藏五個海洛因球從台中清泉崗機場入境時被逮,檢警查獲總重三百卅六公克的海洛因,依毒品罪嫌送辦。 卅三歲羅姓女子供出上游是曾任警察的台中蔡姓商人,她說透過柯姓中間人介紹認識蔡,雙方協議用保險套填裝海洛因,再將保險套放入陰道闖關,如果成功,她與陸姓乾妹妹(卅歲)可各分十五萬元。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蘇振文認為羅女供詞可採,昨晚緊急開出拘票,指揮台北市警信義分局緝捕蔡與柯。 據調查,羅姓女子的丈夫是職業軍人,她趁丈夫留守部隊機會,與另名有婦之夫發生婚外情

,結果遭對方老婆抓姦

,向法院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法院判她須賠償八十萬元。 在電子工廠上班的羅女,平日除償還錢莊欠款,還要幫丈夫繳交車貸,最近又加一條「感情債」,經濟壓力很大,她決定鋌而走險,答應幫蔡運毒。 羅女知悉做網拍的陸姓乾妹缺錢,找陸女加入運毒行列;兩女將海洛因磚打成粉狀,用保險套分成十個球體,抹上凡士林潤滑後,每人各塞五顆到下體,為了方便拿取,還用棉線將五顆球串在一起。 專案小組盤檢時,羅女辯稱正值生理期,肚皮被摸到鼓鼓的是衛生棉條,還罵查緝人員怎麼可以亂摸下體,但最後仍被查獲藏毒。 【2013/10/26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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