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柯姓警官疑開房間偷吃,被
羅女的丈夫查獲,羅女竟辯稱罹患「菜花」,不可能「辦事」,高雄高分院認為可戴保險套隔絕傳染,現場並有兩個保險套袋子,依妨害婚姻罪,分別判處羅女和柯徒刑3月和4月確定,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被告柯姓警官因業務關係,認識有夫之婦羅女後,前年3月15日下午,兩人開車前往高雄市苓雅區英明路「歐閣汽車旅館」開房間,被羅女丈夫翁某會同莊姓友人報警查獲時,房間內凌亂不堪,並扣得羅女使用過衛生紙團及拆封過後的保險套袋子。 柯和羅女指出,兩人喝酒時,因開啤酒瓶不慎,衣服沾滿酒漬,所以到汽車旅館洗澡、清除。後來,羅女又說,她罹患「菜花」,有醫院診斷書,不可能發生性關係,兩人均否認犯行。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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