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2013.11.14 01:09 pm 新北市30多歲的黃姓婦人今年2月在黃姓丈夫手機中,發現他與賴姓女同事出遊的照片,其中數張還共同穿著浴袍相擁合照,將照片轉發給丈夫的父母、表妹、阿姨等人,表示丈夫搞婚外情
。 黃婦不甘丈夫劈腿,今年3月跟蹤丈夫到賴女住處,見到賴女時,大罵「搶人老公」、「跟有老婆的人外遇
」。4月又打到丈夫公司,表示要找搶人老公、狐狸精賴姓女子。 今年5月,黃婦再度跑到賴女住處門口,對丈夫與賴女大罵「保護你外面的小三
喔」、「那個就是他包養的」等,丈夫提告妨害名譽。黃婦到案後,承認這些行為,但表示她說的都是事實,賴女已經妨害她的家庭。 新北地檢署調查,黃婦丈夫確實與賴女拍下過於親密的合照,且多次進出賴女住處,黃婦有相當理由,確信賴女為婚姻介入者,黃婦所說內容均是事實,即屬於言論自由範圍,作出不起訴處分。 【2013/11/14 聯合報】@ https://udn.com/ 全文網址: 夫外遇 妻批小三不起訴 | 社會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295126.shtml#ixzz2kbGLTTGW Power By 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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