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0日電)已婚女子和同事互傳曖昧簡訊卻大意把手機忘在公司,被羅姓男子發現要脅揭穿姦情。台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羅男拘役。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李姓女子和同事暗通款曲,互傳曖昧簡訊,在去年卻粗心大意把手機放在公司,忘記帶走。 共事的羅姓男子發現李女手機,識破對方姦情後見獵心喜,事後反過頭來傳簡訊威脅,嗆聲對方若再跟公司提出更多要求,就把對方姦情公布給同行,「我會讓你做不下去」,李女心生恐懼而報警處理。羅男事後認罪,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20830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 Sep 05 Thu 2013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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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人妻簡訊曖昧 反遭恐嚇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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