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男子遭妻子指控家暴、有
、性侵外傭,他全盤否認,反控太太無所不用其極離婚。最高法院調查,許沒施暴或
,但他強吻外傭、差點性侵得逞,認為許違反夫妻共同生活的忠實義務,判准離婚。 許姓男子11年前結婚,太太隔年生下女兒,不久又產下一對雙胞胎;許家申請移民獲准,2010年1月全家到澳洲生活,但許妻7個月後帶孩子返回台灣。 許妻說,丈夫婚後屢有外遇,他們有夫妻之名,毫無夫妻之實;她和孩子返台之初曾回婆家,但大門竟由內反鎖、加裝暗鎖,他們不得其門而入。 許妻指控丈夫性侵印尼籍看護工,許男否認,懷疑是妻子為求離婚、誘使他人不實陳述。 外傭到庭證稱,許摀住她的嘴、舔她的耳朵、觸摸她的生殖器,還問要不要把他的生殖器放入她的生殖器;她當時不敢告訴許妻,是擔心許叫她回印尼。法官認為外傭地位弱勢,研判她怕遭遣返才隱忍,採信外傭的證詞。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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