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電子工程師五年前偷情被逮,到廟裡發誓「不再外遇,否則房子歸妻子」,但他沒遵守誓約,去年又有了
,還耍詐把房子抵押給父親拍賣,法院判准離婚並要賠妻子六十萬元。 張姓男子答應贈妻房子卻黃牛,法官認為是另一個法律關係,妻子還可另提訴訟討公道。「這種婚姻不要也罷,實在沒尊嚴」,張妻在審理時感嘆,至於還要不要打官司,「先平靜一段時間再考慮」。 事後公公還對媳婦說「他也沒什麼錯,不過就是愛找女人,有什麼大不了」,妻子認為丈夫和公公連手欺負她,讓她一無所有,從此得了憂鬱症、無法工作,氣得告丈夫妨害家庭、訴請離婚和求償。 【2013/08/22 聯合報】@ https://udn.com/ 全文網址: 廟裡發誓不外遇 老公毀約不贈屋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OCIETY/SOC3/8112503.shtml?ch=rss_social#ixzz2cgLNnZV5 Power By 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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